回首頁


議員財產申報 將須上網公告

刊登日期:2022-05-24
【記者蘇強臺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二十三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條文修法,順應各界意見,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也必須上網公告財產申報,未來若三讀通過後,就要比照正副總統、五院院長、立委、直轄市長等上網公告財報資料。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人員的申報資料,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

此外,修正正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予以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也明定正副總統、五院院長、立委、議員等公職候選人的申報資料,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上網公告一年。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