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日起輕症免隔離 | 刊登日期:2023-03-17
| 【記者陳美美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十六)日表示,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快篩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免通報免隔離措施將自三月二十日(個案採檢日)起實施。民眾自行快篩陽性後,如出現重症警示症狀,或是屬於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孕產婦或具慢性病史等具重症風險因子對象,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評估開立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之風險。
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說明,雖然多數COVID-19感染者均為輕症或無症狀個案,但病程仍有機會發展為中重症,民眾快篩陽性後,如出現下列警示症狀,包括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或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過去二十四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收縮壓<90mmHg或無發燒之情形下心跳>一百次/分鐘,請立即撥打一一九、或請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步行、開車前往就醫。指揮中心特別提醒,六十五歲以上、孕婦、產婦(產後六週內)、具慢性病(氣喘、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炎、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失智症、吸菸、BMI≧30等)或具影響免疫功能疾病之民眾,為感染COVID-19後可能導致併發症之高風險對象,於快篩陽性請儘速就醫。
「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領用亦自三月二十日起同步調整,如為前述檢驗陽性之併發症高風險民眾,儘速就醫後,經醫師診察評估為發病五日內且符合「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之重症風險因子之藥物適用條件者,可由診療醫師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至全國約二千七百餘家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機構領用藥物治療。醫事機構於開立或調劑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可自主上傳IC卡藥物作業,以掌握藥品使用流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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