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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發行公債 市府推自治條例

刊登日期:2024-05-15
【記者陳應安台南報導】台南市將推出《台南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希望為台南多一個資金籌措方式。發行公債,是否恐增加借款額度,債留子孫?財稅局指出,即使發行公債,仍在舉債額度內。

財稅局說明,向銀行借款和發行債券最大差異在於除籌資對象較廣,不限銀行業,最主要是近年來利率不斷攀升,台南目前舉債每年利息編列近十億元,若自行發行公債,因採固定利率,每年至少可省約二點五億元利息。

發行公債限直轄市,六都中,目前除台南、桃園,其他都有發行公債,台南完成自治條例,近期跟議會程序委員會委員溝通,希望這會期送入審議。

程委蔡育輝擔心市府發行公債,恐規避公共債務法上限規定,市府目前年度預算約一千億元左右,若發行公債,要求不可超過年度預算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此外,若發行公債,將以自償性高為主,如平均地權、科學園區開發、捷運交通等,避免屆時周轉不靈,並調整市府開支,精進台南財務。

財稅局指出,目前市府舉債管道侷限於銀行借款,希望發行公債,增加資金籌措彈性,取代部分利息負擔較重的銀行借款,節約利息支出。

對議員質疑發行公債,是否變成舉債無上限?財稅局說明,仍編入預算請議會審議且在法定預算可舉債額度內,因債券為固定利率,免受銀行不斷升息影響,如市府一年編列利息預算,因利率近年不斷攀升,從以往六億一千萬元提高至九億九千萬元。

以北、高兩市為例,債券利率約百分之一點二一至一點二七趴,台南市府向銀行借款利率(去年)的一點七二五至一點七八趴,雖只差兩碼,然台南目前借款約四九四億元,一年約可省二點四七億元利息。

發行公債,會有人買嗎?財稅局說,參考其他縣市,有市場性。財稅局強調,發行公債可以讓舉債管道更具彈性,並協助市府進行重大公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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